2024年9月19日,安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巢湖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处罚决定)〔2024〕10日)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庐江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过高的农村问题长期未得到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商业第四十六条及有关审慎经营规则。银行有限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处罚决定的被罚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